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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專利優先審查方案的改變,顯示領域專利納入優先審查對象

  根據韓國專利相關規定,可優先審查之專利申請案如下:(1)提出PPH申請之發明申請案;(2)第三方商業上實施的發明申請案;(3)申請人正在實施或將要實施的發明申請案;(4)由韓國智慧局(KIPO)指定的先前技術檢索機構進行技術檢索的申請案。

  然而,隨著優先審查申請案件數量的增加,使官方審查負擔日益沉重,為了提升專利審查效能,以加快專利審查速度,韓國發布新規定如下:上述(4)由KIPO指定的先前技術檢索機構進行技術檢索的申請案,將於2024/1/1起不再適用優先審查。此外,自2023/11/1起,將韓國國內研發或生產的顯示領域之發明及新型專利申請納入優先審查對象,實施期限暫定為一年。具體而言,與顯示領域相關的材料、零件、設備、製造方法等技術,可適用優先審查。預計新措施能縮短韓國顯示領域相關企業及研發機構之專利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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