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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灣合作理事會專利局(GCCPO)提交之專利申請,自2023/7/1起可指定卡達

  海灣合作理事會專利局(GCCPO) 於2023/1/1起恢復受理新的專利申請案(詳見本所前報導),當時可涵蓋的國家為巴林、科威特。日前GCCPO宣布,卡達自2023/7/1起加入。因此,目前向GCCPO提交專利申請時,可指定的國家有巴林、科威特及卡達。

  根據海灣合作理事會(GCC)之專利法規定,向GCCPO提交專利申請者,需於最早之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提出,並向GCCPO繳納申請費、實審費及前兩年(第2年和第3年)的專利年費。後續的專利年費、領證費則在各國專利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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