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批准歐盟「單一專利法院協議(the 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協議或UPCA) 」後,使停擺多年的歐盟單一專利法院(UPC)及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簡稱UP)制度終於能繼續推動,只要這兩項制度生效,申請人就有機會在取得核准後,一次最多可同時獲得歐盟中的24國保護,不用逐一向各指定國家繳費與辦理領證,流程相對簡單且能節省費用(詳見本所前報導介紹)。
而啟動UPC的最後一道關卡,是UPCA暫行議定書(Protocol on the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of the UPCA;簡稱PPA of the UPCA)必須生效,一旦生效,UP及UPC就進入試行階段。雖然部分歐盟會員國在批准UPCA時亦批准了UPCA暫行議定書,但部分會員國則是只批准UPCA但尚未批准暫行議定書。目前,在德國已批准UPCA與暫行議定書的情況下,尚需2個會員國批准暫行議定書就能正式生效。UPC籌備委員會預期這2個國家將為奧地利、希臘、羅馬尼亞、斯洛維尼亞、馬爾他、葡萄牙中的其中2國,且預計會在今年秋天完成批准。只要UPCA暫行議定書生效,UPC籌備委員會將著手準備UPC運行所需的前置作業,如招募法官、建立IT系統及預算等,預計費時8個月。因此,UPC籌備委員會預期,若這些準備工作能在今年11月開始進行,並經過幾個月試行階段後,則UPC有機會在2022年中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