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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臨時申請案」制度受到積極採用,可遞交臨時說明書以儘早取得申請日

  以往在韓國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提交的說明書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申請人要花較多時間將研究成果(例如學術論文、研究記錄)整理成說明書的格式,導致難以快速提申。主管機關KIPO為減輕申請人負擔以及鼓勵申請人儘早取得申請日,修訂韓國發明專利法及新型專利法施行細則,並於2020年3月30日施行,允許申請人以「臨時說明書」提出專利申請。臨時說明書只須描述技術內容,不須符合申請案的形式要件,可用論文或研究記錄的形式提出,因此自實施以來受到韓國企業廣泛利用。

  KIPO表示此制度實施後,截至2020年10月前,利用臨時說明書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的案件達2534件,平均一個月約360件。其中,最常利用臨時說明書的產業,是含有大量技術的電子通訊科技(21%)、電腦化與資料處理科技(14%)及醫療科技(9%)。若以申請人種類區分,則是大企業(39%)比中小企業(30%)和個人(20%),更積極使用臨時說明書制度。

  另外,因韓國從2015年起允許使用外文說明書提申,因此臨時申請案制度實施後,就能直接以外文資料或外文論文申請專利,讓進行大量研發的公司和研究機構,可以快速提出申請案。根據KIPO統計,大企業提交的臨時申請案(979件)中,有53%(514件)即是使用外文提出。惟須注意的是,申請人須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若有)起14個月內補交韓文譯文與符合格式要求的說明書,否則該申請案將被視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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