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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受肺炎疫情影響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因肺炎疫情持續,智慧局於109年4月8日發布「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之公告,內容如下:

  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導致遲誤各項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資料來源:https://www.tipo.gov.tw/tw/cp-85-874505-c25d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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