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於2020年1月29日投票表決通過英國脫歐協議,並經歐盟理事會於翌日書面簽准。根據脫歐協議,英國將於歐洲中部時間(CET)2020年1月31日午夜正式脫歐,成為非歐盟成員國以外之第三國。
惟英國脫歐將不會產生立即性的影響,脫歐協議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為過渡期,在前述過渡期間內包含智慧財產權在內的歐盟相關法律,在英國仍然適用。
根據英國智慧局官網公告,初步摘要過渡期滿之後對於相關智慧財產權利的影響及處理方式如後:
1. 商標/註冊外觀設計部分
- 在過渡期屆滿之後,原已獲准註冊的大約140萬件歐盟商標及70萬件歐盟外觀設計將自動在英國轉換成為對應同等之權利而受保護。
- 在2021年1月1日尚未核准的歐盟商標及外觀設計申請案,雖然不會自動獲得對應等效的英國商標權及外觀設計權,但如於過渡期滿(即2021年1月1日)後9個月內向英國提出申請,將與其對應的歐盟商標及外觀設計享有同等的申請日及優先權日。
2. 專利部分
歐洲專利局(EPO)不是歐盟機構,因此英國脫歐將不會影響英國在歐洲專利組織的成員資格,也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在英國的歐洲專利。
3. 權利耗盡原則
根據脫歐協議,在過渡期滿前,無論在歐盟或者英國已經被認定為權利耗盡的智慧財產權利,於過渡期滿後無論在歐盟或英國仍維持權利耗盡狀態。
4. 著作權部分
- 英國與歐盟之間的作品是透過相關的國際條約持續基於互惠原則加以保護,而與歐盟無關,因此脫歐協議並未涉及著作權之領域。
- 至於目前歐盟成員國獨有的跨境著作權處置(例如:跨境移動網路服務內容以及對資料庫數據的對等保護)將仍有待英國與歐盟未來之互動關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