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日宣布,外國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及商標審訴委員會(TTAB)程序的當事人必須指定美國執業律師代理其商標事務,新規定將於2019年8月3日正式生效。
根據USPTO說法,近年來,有部分來自外國申請人之商標案件出現變造商標使用樣張/使用證據之現象;為改善問題,USPTO於2019年2月提案(Proposed Rules),徵求公眾意見,於2019年7月2日發布新規定,新規定旨在:
- 加強客戶遵循美國商標法及相關法規之規範。
- 改善向USPTO 提交商標案之正確性。
- 保護商標註冊簿的完整性。
綜上,自2019年8月3日起,外國人提交商標案件須委任美國執業律師為之,倘有不符規範者,USPTO將發出補正通知,要求限期更正;此規定亦適用於馬德里國際註冊案。
在此提醒商標申請人/註冊人,於2019年8月3日起,有關美國商標事務,務必審慎篩選合格代理人,以免影響商標時效性,並確保商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