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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專利局改善積案之審查程序,亦適用於2017/1/1起提交之發明申請案

  巴西專利局(BPTO)為了清理積壓中的待審發明專利申請案,於2019年曾發布一項新審查程序,相關介紹詳見本所前最新消息。2022年4月12日,BPTO發布了第INPI/PR 34/2022號決議,針對先前的規定進行一些修改。主要變化為,新審查程序原先僅適用於2016年12月31日(含)前申請的發明案,本次修改為不再限定案件申請日,於2017年1月1日起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案亦可適用新審查程序。

  不變的是,申請人須在初審報告發出後90天內進行答辯,如未在期限內答辯,該申請案將被視為放棄。答辯後若案件被核駁,申請人可提出訴願,但一般來說,訴願平均審結期間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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