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以下簡稱IPOS)於2025年5月20日推行新版專利及商標加速審查方案,以幫助申請人加快收到官方審查意見。此次推出的加速審查方案將取代舊有試行方案(SG IP FAST pilot programme),簡化適用標準,對於企業及創新者有所助益。
1. 專利加速審查方案(SG Patents Fast)
(1) 加速審查雙方案,申請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
- SG Patents Fast 4:請求成功後4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
- SG Patents Fast 8:請求成功後8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
(2) 適用條件及申請流程:
- 分割案不在此方案之列。
- 專利請求項不得超過20項。
- 每一申請人每月最多可請求5件。
- 請求加速審查應於請求檢索和實審(PF11表單)時,或請求實審(PF12表單)時一併提出並繳交費用。
- 申請人答覆(PF13表單)審查意見後,其後續審查程序可獲加速處理。
2. 商標加速審查方案(SG Trade Marks Fast)
(1) 新版商標加速審查方案使商標申請人請求加速審查更為容易,無須(i)提出相關專利申請案件或是(ii)商標申請案全部指定規範商品及服務。
(2) 若商標申請案適用加速審查,自申請日起3周至6周內可獲首次審查報告(或公告異議通知)。
(3) 適用條件及申請流程:
- 商標申請案為新加坡國內申請案(即使用TM4表單直接向IPOS申請商標註冊),且並非證明標章或團體商標。
- 於提申商標時一併請求加速審查及繳費。
- 若為一案多類商標申請案,加速審查將自動適用於全案指定類別。
目前新加坡發明專利申請案審查時間平均約需24個月,商標申請案審查時間平均約需11個月,實際審查時間依個案情形而變化。如有急需取得新加坡專利或商標審查結果之需求,可考量善用加速審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