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爭議案往往涉及企業核心技術及龐大的商業利益,已步入法庭的訴訟雙方經常有保密需求。而另一方面,維護公眾「知」的權利,則是現今普世法律保障之基本權。前述兩種受保護的利益,偶爾會呈現在權利光譜的兩端,運行甫滿週年的UPC即已在不同地區法院出現擺盪的裁判見解,UPC上訴法院於今年四月初步闡釋非訴訟當事人擬向UPC法院聲請閱卷需符合的標準。
二、公眾向UPC聲請閱卷的法源基礎
(一) UPCA第10(1)條規定「(法院)登記處保存的登記冊應公開」。同協議第45條亦規定「訴訟程序應向公眾公開,除非法院決定在必要的範圍內,為了一方或或其他受影響者的利益,或為了司法或公共秩序的普遍利益決定將其保密。」
(二) UPC程序規則(RoP) 262.1(b)補充規範,「向法院提交並由書記官處紀錄的書面訴狀和證據應根據合理的請求向公眾公開;是否公開前述紀錄之決定由法官兼報告員與雙方協商後提出。」
(三) RoP第262.6規定:法院應允許聲請閱覽登記冊,除非相關當事者就資訊應予保密所提出的正當理由,大於聲請人接觸此類資訊的利益。
三、UPC地區分庭對於前述規範採取不同的解讀角度
(一) 米蘭分庭在2023年12月發布一項裁決準許一UPC觀察員查閱案件保全證據聲請的副本及相應的命令,該決定是基於RoP第262.1(b),經與訴訟雙方協商後所為(案號:UPC CFI n. 287/2023–聲請號584786/2023)。
(二) 而同年9月下旬,慕尼黑中央分庭卻拒絕第三人查閱就安斯泰來製藥(Astellas Pharma)與Healios、理研和大阪大學間糾紛的相關訴訟文書。該案涉及EP 3 056 563號專利,聲請人表示為了解UPC訴訟程序,基於「教育和培訓之目的」聲請取得檔案中的文件影本,特別是撤銷聲明和專利權人送達函之影本。儘管該案訴訟當事人並未依RoP第262.2對於訴訟資料聲請核發保密令,案件被告也對於本件第三方聲請抄印訴訟文件副本未表達任何異議,法官仍拒絕其第三方的聲請,於裁定理由表示: RoP第262.1明確區分公眾獲取 (1) 法院之決定和命令,以及( 2)書面訴狀和證據兩種情形。前者應予以公佈,而後者僅在提出「合理請求」後提供。此時應由法官諮詢案件當事人之意見做出決定。所謂「合理請求」應包含具體的、可驗證的和合法的請求相關原因,而非僅是任何虛構的原因,因此「教育和培訓之目的」並非合法之請求訴訟文書副本理由(案號:UPC_CFI_75/2023)。
(三) 前述案例顯示,不同地區分庭對於RoP第262.1(b)公開法庭文件之請求是否合理有不同的解讀,使得UPC是否欠缺透明度在今年第一季備受爭議。
四、上訴法院最新裁決及其影響
(一) Ocado Group v. AutoStore Holdings Ltd. (案號:UPC_CoA_407/2023 或 App_584588/2023)
1. 2024年4月10日,UPC盧森堡上訴法院闡釋前述RoP第262.1(b)公開法庭文件的標準。本件上訴涉及北歐-波羅的海地區分庭決定核准非訴訟之第三方律師根據前述規範查閱Ocado在本案所有送達被告之書狀。Ocado對前述裁決提起上訴,認為第三方僅主張其潛在訴訟與本案有類似性,具有聲請閱卷的間接利益,但第三方對本案訴訟爭議標的欠缺事實和法律上的直接利益關係,不應允許其接觸本案訴訟資料。
2. 上訴法院闡釋:
(1) 根據RoP第262.1(b)提出閱覽接觸法院卷證之聲請時,法院應根據UPCA第45條規定,衡量尋求閱卷者的公眾利益、訴訟當事人受保護之機密資訊和個資的利益,以及一般司法的利益。因此,提出閱卷聲請時必須:(1)確定聲請人尋求取得哪些訴狀和證據;(2)敘明請求之目的;(3)解釋前述二者的關聯性。
(2) 在公眾對案件資料僅具有一般司法利益之情形:
此時,公眾雖然也有取得訴訟之書面訴狀和證據以便更了解法院審理情形之利益。然而,這種一般性的利益只有在法院發布決定後才會顯現,因此,在訴訟程序結束後(包括法院為終局裁決或訴訟雙方達成和解之情形),同意公眾對書面訴狀和證據進行查閱通常是適當的。
(3) 在公眾對特定案件的書面訴狀和證據有特定興趣或利害關係之情形。例如,競爭對手、被授權人或被指控侵權者可能對爭議專利的有效性或訴訟的技術主題感興趣。此時,公眾對於此些資訊的特定利益關係通常在訴訟程序結束之前即會出現。上訴法院認為此時通常會傾向於允許立即查閱相關訴狀和證據,而法院同意第三方調閱卷證之前,可能會施加某些保密義務。
(4) 將前述審查原則應用於本案,上訴法院認為第三方聲請閱覽Ocado請求損害賠償之請求時,利益衡量之結果傾向同意給予第三方訴訟資料閱覽權,因為該請求敘明一般性利益,並且是在本案訴訟程序透過和解結束後始提出的聲請。
(二) Ocado案件之後的聲請閱卷案- Nicoventures Trading Limited v. NJOY Netherlands B.V and Juul Labs International Inc. (ORD_587436/2023 in UPC_CFI_316/2023)
1. 業界認為,前述UPC上訴法院在前述Ocado案件之見解影響其後地區分庭對類似案例的審理方向,至少對於撤銷專利權的案例有直接的影響。
2. 2024年4月24日,巴黎中央分庭即在Nicoventures聲請查閱法庭文件案中,認定聲請人對於訴訟中的文件有具體利害關係准予該案公眾查閱法庭文件的聲請。該案在2023年11月15日即已根據RoP第262.1(b)提出文件查閱聲請,但巴黎中央分庭表明其將等待上訴法院就Ocado 案之決定出爐後再回應本件。
3. 在本件聲請案中,聲請人請求閱覽本案訴訟中目前和未來涉及撤銷本案專利的文件和訴狀,因為聲請人在歐洲專利局(EPO)有一平行的異議程序正等待審理。巴黎中央分庭指出:
(1) 專利撤銷訴訟比侵權訴訟更影響公共利益:撤銷錯誤授予的專利符合公眾利益,而這些專利在客觀上也對競爭造成了不合理的障礙,且避免UPC和EPO程序之間的任何歧異也符合公共利益。
(2) 因此,法院准予聲請人立即查閱「案件管理系統(CMS)」 中訴訟雙方提交的所有書面訴狀和證據,以及法院對訴訟雙方和EPO的通知函。但法院仍拒絕聲請人查閱尚未紀錄在CMS中的未來資料和文件,理由是在不知道訴訟雙方將提交那些資料的情形下,法院不可能前瞻性的衡平考量與未來文件相關的利益,且法院製作的通知、確認書、筆錄及開庭時間表等文件,並非RoP 262.1(a)所規範「應予以公布的裁決和命令」,至於尚未在CMS登記的未來文件,亦非RoP第262.1 (b)規範範圍,聲請閱覽未來的文件欠缺法源依據。
五、前述近期裁判被認為有助於調和UPC法院資訊是否公開的爭議,特別是一些潛在可能對本案專利在EPO提出平行爭議案的第三方。但前述裁判仍未解決尚未紀錄在CMS的未來文件,以及與本案專利相關而繫屬於各國家法院的平行訴訟是否也屬於可接觸閱覽的文件和利害關係人等疑義。UPC 將如何權衡未來的各種利益,以及是否會允許更廣泛的公眾查閱案件資料,有待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