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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24年「虛擬空間圖像的設計專利申請指南」簡介

  日本於2019/5/17頒布修改設計專利法,可參本所報導日本設計專利修法自2020/4/1生效施行,擴大了「圖像設計」的保護範圍。而隨著元宇宙概念與技術的發展,應用於「虛擬空間」圖像的設計專利申請需求日益提升,但究竟虛擬空間圖像如何申請日本設計專利?申請時須注意什麼呢?本文將簡要介紹日本特許廳(JPO)今(2024)年3月出版的「虛擬空間圖像的設計專利申請指南」,以供申請人參考。

一、虛擬空間中的設計保護

(一) 引言

由於虛擬空間中的虛擬物體是無體物,不能作為「物品」或「建築物」來申請設計專利,但有機會以「圖像設計」來申請設計專利。

(二) 日本設計專利法所保護的虛擬空間中的圖像

日本的圖像設計可不須指定顯示圖像的物品或建築物,而可將圖像本身作為設計專利法所保護的客體。圖像設計其實涵蓋了圖像(Image)、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Icon等設計。但是,並非全部的圖像設計都能作為日本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依據日本設計專利法第2條第1項,受設計專利法所保護的圖像限於「用於裝置操作的圖像(下稱操作圖像)」或「裝置執行其功能的結果而顯示的圖像(下稱顯示圖像)」。

因此,即使是虛擬空間中所使用的圖像,只要符合上述兩個要件之一,就可請求日本設計專利保護。

(三) 日本設計專利法中的「圖像」(「操作圖像」及「顯示圖像」)

1. 「操作圖像」是給出指令以使裝置按照其功能作動的圖像,並且除非有特殊情況,於圖像中顯示為可選擇或可指定用於操作某裝置的圖形。

2. 「顯示圖像」是進行某裝置功能有關的顯示的圖像,於圖像中包含與裝置中的某種功能有關的顯示。

(四) 無法授予設計專利的圖像

如果虛擬空間中的圖像被認為是以其內容本身為中心而創作的,則該圖像無法取得設計專利。以下範例皆為與裝置無關,而是以其內容本身為表達中心而創作的圖像或影像。

二、範例整理

以下透過3個範例來說明,在哪些情況下,虛擬空間圖像可被日本設計專利法保護,哪些情況則否。

由以上範例可知,究竟一個圖像能否受到日本設計專利法保護,主要仍取決於前述判斷要點,即,該圖像是否具備功能性,是否屬於「用於裝置操作的圖像」或「裝置執行其功能的結果而顯示的圖像」。這些範例也為如何填寫設計說明書帶來指引。總結來說,類似元宇宙這類虛擬空間中的圖像、GUI、Icon等設計,若滿足上述條件,申請人在布局日本專利時,可採圖像設計來尋求日本設計專利保護。

 

【參考資料】瀏覽日期:2024/06/27

仮想空間において用いられる画像の意匠登録出願に関するガイドブッ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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