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於今年修訂智慧財產法,引進發明專利第三方意見(Third Party Observations,簡稱TPO)及核准後再審查等制度,新法將於2021/10/1正式施行。本次修法除了允許第三方於發明專利核准前,向新加坡智慧財產局(下稱IPOS)提供補充資料,以協助審查員進行檢索及審查程序之外,也開放在專利核准後提起再審查,以確認該發明具可專利性。
目前,若要在新加坡對已核准的發明專利提出異議,只能走撤銷程序,但導入第三方意見及核准後再審查等程序後,便能提早檢視專利有效性,不僅有機會讓IPOS對原決定做出修正,且不會產生額外費用,同時,這些程序也可能促使專利權人修改請求項、限縮申請專利範圍。引進以上兩種制度後,使公眾審查能使用的策略將更加多元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