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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設計專利修法自2020/4/1生效

日本官方於2019/5/17頒布修改設計專利法,定於2020/4/1生效施行。以下列出幾項修改要點:

1.  擴大保護範圍

  • 圖像:不問是否儲存或指定於物品上,例如藉網路提供逐次使用或投影於非物品本身(如燈光照射於牆壁或馬路之圖案),均可申請設計專利保護。
  • 建築物外觀及內裝:例如店鋪、飯店的外觀造型,或是桌椅擺設、牆面、地面、天花板等室內設計…,均可申請設計專利保護。

2.  擴充關連設計制度

  • 申請期限延長:舊法須於基礎設計公告前申請,現改為基礎設計申請日起10年內可申請。
  • 關連性延伸化:若關連設計A近似基礎設計,而關連設計B近似關連設計A但不近似基礎設計,關連設計B仍可申請。即使基礎設計已失效,只要關連設計A仍有效,則關連設計B仍可在基礎設計申請日起10年內申請。

3.  延長專利權保護期限

舊法期限為註冊日起算20年,新法自施行日起申請的設計案期限改為申請日起算25年。關連設計的期限自基礎設計申請日起算25年。

4.  擴充間接侵權規定

具明知侵權的主觀下,將侵權物品拆分為多數零件,分散製造或進口以規避取締,將受到法律規範。

5.  其他修改:明確化創作性標準、導入成組物品的部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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