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商標局近期發布重大政策,宣布取消商標延展費分期繳納之方案,強制須一次性全額繳納。
早先,根據經濟商業部2024年第586號決議(Economy and Commerce Ministerial Resolution No. 586 of 2024),利比亞商標延展十年之規費調整為USD20,000,另提供分十期繳納之方案,每年規費為USD2,000(可參考本所前報導)。
倘商標權人已進行商標延展費用分期繳納,須另申請辦理延展,將剩餘年度之費用一次繳清。
如有已分期繳納延展費用之商標,建議諮詢專業代理人補繳剩餘年度之費用,以保障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