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智慧局修正「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智慧局於110年推出「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因外界反應良好,先前智慧局陸續修正本方案,並延長試行至今(112)年底(詳見本所前報導)。

  日前智慧局再度發布,本方案將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為使更多新創公司參與本方案,特放寬新創公司資格限制,只要該新創公司於申請本方案時為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即可適用。例如,該發明專利申請案原始並非由該新創公司所申請,但該新創公司受讓該發明專利申請案。

  因此,智慧局修正本方案並將再試行1年,修正內容包含:刪除「新創公司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之限制,而新創公司之未滿8年設立年限的計算方式,由原先「公司設立之日起至申請專利之日止」修正為「公司設立之日起至申請本方案之日止」。須提醒的是,因為可申請本方案的時點是在智慧局通知進入實體審查之後,對於擬以同一新創公司作為專利申請人及本方案申請人之公司而言,修正計算方式較以往略為壓縮,要特別留意。

  修正方案自113 年1 月1日生效實施,此便民措施預計會吸引更多新創公司運用。
 

資料來源:智慧局官網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30526-2704f-1.html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