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起,加拿大商標異議委員會(Trademarks Opposition Board, TMOB)將開始試行計畫,針對註冊滿三年之商標隨機寄發撤銷通知,若商標權人收到該通知,須提供通知前三年期間之商標使用證據或是正當未使用之理由。
此試行計畫旨在活化使用資源,促進公平競爭,清除如「枯木」般不再使用之註冊商標,使真正需要使用商標的人得以順利申請註冊,並維護商標系統之完整性,真實反映使用中的商標以及準確之商品服務使用範圍。
加拿大現行未使用撤銷係由第三人提出,2025年起,官方將主動隨機選擇寄發通知,試行計畫預計在2025年1月發布100件通知、2月發布50件、3月發布50件,4月及後續發布件數尚待決定。
商標權人應留意是否有容易遭撤銷之商標,如有應盡快使用,定期檢視及保存使用商標於註冊指定商品服務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