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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自2024年7月1日起,簡化發明專利延伸申請的文件要求

  澳門發明專利申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請求由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下簡稱經科局)直接審查的一般申請,另一種是可由中國大陸專利延伸申請。

  由中國大陸專利延伸申請時,申請人須提交給澳門經科局的文件包含中國大陸專利登記簿副本和專利說明書副本。而澳門政府日前發布一利多消息,自2024年7月1日起,專利申請人向澳門提交中國大陸發明專利的延伸申請時,倘在申請書上聲明由澳門經科局向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調用「專利說明書」及「專利登記簿副本」作為申請資料,經審核無誤,將視為已向澳門經科局提交有關文件。此舉可免除申請人現時需預先自行向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上述文件的步驟,可節省時間與簡化程序,使申請安排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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