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緬甸工業設計法及其施行細則將於2023/10/31生效

  緬甸於2019年通過《工業設計法》(見本所前報導)後,一直未公布施行日期。近期有了最新進展,官方公布《工業設計法》將於2023/10/31生效,而且緬甸智財局於2023/9/29發布了《工業設計法施行細則》,亦將一併生效。

  施行細則之規定包含指定代理人、審查、異議、主張優先權、註冊,以及工業設計專利權之讓與及授權。以下簡介部分規定:

  • 專利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透過電子送件、親自送件或郵寄方式向緬甸智財局提出申請。若申請人未在緬甸設址或居住,須透過當地代理人提出申請。
 

  • 申請要件

緬甸導入羅卡諾協定之國際工業設計分類。可以使用緬甸語或英語來申請工業設計專利。申請要件包含:

  • 載明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身分證號碼/公司統編
  • 委任書
  • 載明發明人之姓名、國籍及地址
  • 設計產品之羅卡諾國際分類的第一階與第二階分類
  • 設計產品之圖式:以繪圖或照片呈現
  • 設計產品名稱:以羅卡諾國際分類中的敘述來說明
  • 說明書:描述設計產品特色,最多一百字
  • 一申請案可包含一件或多件設計,最多100件,且所有設計須為同一類別
  • 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請求延緩公告

  目前緬甸政府尚未公告工業設計專利之申請費用及相關申請書表,本所會持續關注最新進展。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