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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修正「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並自112年1月3日生效

  智慧局於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推行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詳見本所前報導)。日前智慧局表示,外界對本方案的反應良好,為完善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作業,特修正本方案並自112年1月3日起再試行2年。

  透過本方案使專利審查人員迅速掌握前瞻科技專利申請案之技術內容,以提升審查效率及品質,並滿足申請人儘速獲准專利之需求,以利其專利布局,申請人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提出意願書。

  惟本次修正方案中,智慧局刪除原方案所載之原則上於面詢結束後6 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之相關內容,智慧局並於本次修正的答客問第19個QA中說明如下:「本方案係藉由發明技術相關人員向審查人員說明前瞻科技申請案之技術內容,提升審查人員對上述前瞻科技之技術內容之掌握度,自然能同時有效增進審查效率及品質,無須特別規範。再者,目前試行之統計數據顯示,自面詢完成至發出審查結果之處理時間,確實呈現優於一般案件的良好效率。」


資料來源:智慧局官網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5613-77c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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