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政府因新冠肺炎疫情實施封鎖城市政策,導致影音串流平台(media streaming platforms)使用率快速成長,Amazon Prime Video和Netflix等大型平台業者競相為爭取用戶推陳出新,其中,取得節目獨家播映是常見的方式。WIPO近日發布「創意經濟筆記」-「串流戰爭」報告(Streaming wars),以巴西影音串流平台業者的統計數據為例,探討串流平台業者取得電影節目獨家授權對於著作權法以及反托拉斯競爭政策的影響。主要內容如後:
- 電影透過網路跨平台媒體多元播放時,會導致盜版數量減少。另一方面,當電影只在少數平台被獨家授權播放時,則可能導致更多盜版行為
(1) 根據從巴西大型網路平台,以「電影名稱」為關鍵字取得的數據統計顯示,電影可透過網路平台播放後,電影被盜版的次數每年約降低4%,且電影在網路跨平台播放的比例與電影被盜版之比例呈反比。盜版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觀眾難以透過合法管道觀賞該影片,或者難以負擔高額的觀賞費用。此種現象不因消費者選購網路平台節目的模式,即「按訂購節目付費服務」 (on-demand purchasing services),或者「訂閱套裝節目」 (subscription-based services)而有差異。
(2) 然而,當受消費者歡迎的電影節目只限制在特定幾家平台獨家授權播放時,相關的訂閱費用將對應提高而使消費者卻步,又再導致網路盜版之盛行。
- 影音作品被授權在網路平台獨家播放之比例越高,不一定與新作品的創作率成正比,而會受到網路平台的節目播放類型與競爭關係影響
(1) 基於節目「差異化」的競爭考量,大型網路平台業者願意支付高額費用取得受消費者喜愛的電影節目網路播映權,甚至新電影在網路首次的公開放映權。另一方面,平台業者既然支付高額的費用,也會對應要求電影製片業者為獨家授權播放等交易,此種情形可能導致製片廠因為授權給不同類型的網路電影節目獨家放映,而使自身融資投資管道減少。
(2) 數據顯示,當電影節目被獨家授權在大型平台的「套裝節目訂閱服務」頻道(例如Netflix)播放時,電影的平均產製預算會提高。但同樣的情形發生在「按訂購節目付費」服務(例如Amazon Prime Video)時,電影製作的投資預算則會降低。這可能因為,前者的點閱觀賞率高於後者。
- 對應建議策略
(1) 藉由適度提高著作內容的普遍性以降低盜版率
著作內容(例如電影)之普遍性可能影響被盜版的頻率,而司法取締盜版復具有屬地的限制以及費用考量。因此,如擬降低盜版,著作權人可考慮從增加權利移轉、授權以及網路可觸及性之角度(例如:跨平台授權)實行權利,惟仍應同時留意各國對於視聽著作使用於網路平台之規範性差異以及市場實務;例如,是否對於網路授權採取較寬鬆的著作權政策,以及各別市場對於不同視聽產品之競爭程度。
(2) 數位市場和平台之發展及規範,除了執行著作權,還需同時考量反托拉斯競爭政策
- 著作權法和競爭政策之協調,應達到可適時填補創作成本,以鼓勵繼續創作,同時使公眾得以有適度機會接觸作品之狀態。
- 鼓勵創作乙事非僅仰賴著作權之賦予,市場之競爭也可能是影響因素。以巴西為例,數位平台間的電影獨家播映授權競爭可能反而導致製片業者的融資管道減少,因此減少電影作品的產生。因此,鼓勵著作權之移轉、授權和網路平台使用率之同時,應同時留意競爭政策,以保持市場的開放和競爭。
- 目前連蘋果公司和迪士尼公司也已跨足影音串流平台,使平台媒體之經營更加多元。大型平台業者隨著資本和技術的投入而發展,且不惜投入鉅資在獨家節目(特別是電視連續影集)以吸引更多用戶,造成平台業者的獨家內容製作主導此產業未來市場發展之情況。
- 如果少數平台開始獨占市場,可能導致不公平的權利協商,造成製片業者所不樂見的排他性獨家授權條件,以及減少電影節目製片的資金來源、競爭平台對手難以用合理價格獲得節目授權、用戶不願支付高額費用訂購以及盜版增加等議題。大型平台業者嘗試在短時間內爭取新用戶之同時,宜同時考量其競爭政策對市場長遠發展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