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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導入代理式 AI 的智慧財產風險與契約治理

一、代理式AI使生成式AI從「輸出內容」走向「採取行動」

現階段生成式AI之技術已從被動回應指令的聊天機器人進展到可自主規劃工作、決策、調用外部工具,進而改變系統環境之代理式AI(Agentic AI)。從個人「養龍蝦」利用其擔任生活助理到企業導入應用於各項業務,同時帶來高度效率與風險。本所日前已於「失控的代理? – 從OpenClaw熱潮論AI代理之治理」一文論及相關資安風險,以下將聚焦於討論「智財權」與「合約責任」兩個面向,說明企業於導入代理式AI前應如何辨識資料、成果及劃定責任邊界。

二、代理式AI帶來的智財風險

生成式AI帶來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爭議迄今未有定論,而新型態的代理式AI不僅承襲既有風險,更因運作機制由單純「輸入」與「輸出」延伸到「AI自行修改程式、文件甚至與第三方代理互動」,進一步衍生以下潛在風險:

(一) 輸入端:訓練與嵌入資料是否具有合法基礎?

跨系統導入第三方資料(例如新聞、技術文件、程式碼)作為訓練或者利用RAG嵌入之基礎資料,可能涉有著作重製侵權或侵害營業秘密等風險。

(二) 輸出端:生成成果的利用權、權利保護要件與侵權風險

1. 智財權歸屬風險:

AI生成成果可能包括文字、程式碼、設計圖檔等,倘若由AI代理「自主」撰寫、修正或申報,依目前各國主流法院意見(以「自然人」為創作/發明主體為前提)該成果極可能因缺乏人類實質創作參與,無法取得著作人或發明人地位,致使企業無法主張專利或著作權保護。

2. 重製與改作侵權:

輸出之內容倘若實質近似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內容,即可能構成未經授權的改作、重製侵權。

(三) 運作與決策端:代理式AI特有之風險

代理式AI為達成任務,常需連線多方平台、呼叫多項API工具,並涉及多方控制主體,包括:模型開發者、工具提供者、平台營運者、系統整合者、代理所屬企業及最終使用者。這可能導致:

1. 輸出成果是否受到智財法之保護,以及權利歸屬極難判定。

2. 另一方面,在侵權發生時,其「因果關係」與行為人對侵害之「預見可能性」模糊,難以釐清責任歸屬。企業若未採取合理管理措施,極易陷入難以求償或被控侵權之雙邊風險。

三、以契約配置代理式AI的權限、所涉資料與責任

代理式AI造成的相關風險僅透過訴訟事後救濟有其複雜度與舉證難度,導入代理式AI之企業宜在採購、建置及營運階段,透過契約預先界定各方的資料利用範圍、代理權限、技術與治理義務、稽核機制及責任分配,以妥善分散風險與劃分責任。可從以下層面著手:

(一) 釐清「原廠」、「代理商」與「整合商」的交易角色與授權鏈

企業若透過代理商或系統整合商採購模型、API、雲端服務或代理式AI配套方案,應確認實際提供模型及處理資料者為何人,並釐清代理商是否有權代表原廠授權、承諾服務水準或處理侵權爭議。合約應釐清:

  • 合約主體、服務範圍、付款對象、稅務、支援與維護責任。
  • 原廠使用條款是否一併適用,以及其與主契約不一致時的優先順序。
  • 代理商對資料之利用權(包括輸入、輸出與對話紀錄)及保存期限、存取權限與可否轉交第三方等控管機制。
  • 資安與侵權風險是否有實質涵蓋與合理之責任上限分配。

(二) 根據AI供應鏈之各方對風險的可控制程度分配責任

模型供應商、雲端平台業者、系統整合商與部署企業,對於模型、資料、工具與最終行動具有不同控制能力。契約宜根據各方對於風險之可控制程度分配義務,例如:

1. 模型供應商、系統整合商就系統安全、運行權限控管與測試、監測承擔責任:

  • 定義代理式AI的「任務範圍」與「授權權限邊界」。
  • 確認模型運行符合行業專業審慎標準,而非僅以「現狀(As-is)」條款規避責任。
  • 依使用情境將AI「服務結果之正確性」納入服務水準協定(SLA)。
  • 建置獨立監控系統,要求供應商提供可追溯的AI運行紀錄(例如Prompt紀錄、API呼叫與決策邏輯),以備稽核。

2. 與第三方API或工具提供者約定資料處理與智慧財產之合規責任。

(三) 智慧財產權條款與責任承擔

1. 要求模型及軟體供應商提供「不侵權保證」與合理的免責條款,避免供應商完全免除責任。

2. 明確約定模型、演算法、原始碼、訓練參數與輸出成果之智慧財產權利歸屬或授權範圍,確保企業商業利用不受阻礙。

(四) 企業內部配置

建立有效的員工使用AI政策,明確規範代理式AI的允許使用項目,並設置對應的審核流程與授權權限機制。

四、以契約之治理措施支持企業對代理式AI的合理監督義務

目前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對於AI之應用,規劃將由各主管機關根據風險層級各自對企業進行比例問責,而國際上如新加坡IMDA亦於近日陸續提出「代理式AI的法律責任(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AI Agents」)、「 代理式AI監管模式架構(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Agentic AI)」等管理框架,強調企業應於部署前界定代理式AI的行動範圍與風險,並透過人類監督、技術控制、紀錄保存及使用者責任,管理代理式AI之全生命週期。企業在法規尚待明確之際,可抱持「預先布局」之態度,主動建立可被法院與監管機關認定已採取「合理注意義務」的制度,透過合約條款預先劃分權責範圍,達到有效的風險預防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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