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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智慧財產法規修法將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越南國會於2025年12月10日通過《智慧財產權法》修正案,並將於2026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與專利相關之修法重點如下:

  • 設計保護範圍擴大至部分設計及非實體設計

    本次修法將設計專利之保護範圍延伸至部分設計及非實體設計,包含產品之無法獨立分割或販售之部分設計,以及數位設計、虛擬設計皆可作為申請及保護標的,使設計保護範圍較以往廣泛。
     
  • 放寬設計專利之新穎性優惠期

    設計專利之新穎性優惠期原為6個月,修法後放寬至12個月,與發明一致。
     
  • 部分程序的期限規定
  • 越南智慧財產局(NOIP)就證書之核發、終止、撤銷或變更所作成之相關決定,官方公報的公告期限由原本的60天縮短為30天。
     
  • 發明專利於申請日或優先權日或經形式審查為有效申請,於19個月後公開;設計專利經形式審查為有效申請,於1個月內公開。此外,發明申請案公開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加速審查。
     
  • 異議:發明申請案公開之日起6個月內可提出異議,若申請案有加速審查,則前述6個月縮短為3個月內。設計申請案可於公開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異議。
     
  • 發明請求實體審查之期限:從原先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42個月內縮短為 36個月。
     
  • 規範官方進行發明實體審查應於12個月內完成,設計專利審查應於5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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