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議會於2019年1月30日通過工業設計法,目前待總統簽署該法案及發出通知生效日。
據當地代理人推估,緬甸政府可能需要大約6-12個月才能建立緬甸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法院等相關配套。
依該法規定,申請之設計必須具備絕對新穎性,自母案提交“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可以主張國際優先權。
以保護期間而言,核准註冊後獲得從申請日起算5年之保護,可以再延長兩次5年,即最多可達15年期限。
如果多個設計的羅卡諾國際工業設計分類屬於同一類,允許在單一個申請案中包裹申請多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