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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新專利法自2025/2/27生效,發明專利由自動實審制改為請求實審制

  孟加拉於2025年2月27日起施行新修正之專利法(2023年版專利法),其中一項重要改變為,發明專利之實體審查原本為自動審查制,專利提申後官方會自動進行審查,但在新法實施後改為請求制,申請人須於申請日起36個月內請求實審;若未於期限內請求實審,申請案將被視為撤回。此變動對申請人的權益有相當大的影響,須格外留意。

  而新專利法的其他規定還包含: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20年、發明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早期公開。且孟加拉專利有異議制度,發明專利的異議期有兩個時點:其一為早期公開後90天內可提異議;另一為專利核准公告後24個月內可提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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