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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烏戰爭對智慧財產權的影響

  俄羅斯於2022年2月24日起在烏克蘭境內發動戰爭。此次戰爭中,智慧財產權也成為西方國家和俄羅斯間之攻防標的。涉及俄烏貿易的企業,除了金融、經濟的衝擊,宜同時留意官方間對於智慧財產的管制措施,以適時維權。

一、西方國家對俄羅斯發動的智慧財產權利制裁措施

西方國家雖然未出兵參與戰事,為對烏克蘭提供人道支援,分別在經濟上採取各種對俄羅斯的制裁措施,智慧財產權也是其中之一:

(一)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

1. 2022年3月4日公開聲明,根據其國務院發布的指南,該局已經終止與俄羅斯聯邦智慧局(Rospatent)、歐亞專利組織(EAPO)及白俄羅斯國家專利局的合作與聯繫關係。

2. 3月11日,聲明取消來自Rospatent申請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PPH)未決案件,會將相關申請退回到常規申請和審查案之列,此決定已經通知作為GPPH秘書處的日本專利局。

3. 3月22日,更新與 Rospatent互動的指南,建議根據「專利合作條約」(PCT)提交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在選擇Rospatent作為國際檢索機構(ISA)或國際初步審查機構(IPEA)之前謹慎行事,且留意透過金融機構轉交相關費用事宜,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妨礙其成功完成PCT國際申請案。

(二) 歐盟:

1. 歐盟智慧局(EUIPO)在2022年3月9日聲明停止與Rospatent及EAPO的合作關係。並自2022年2月24日起算,提供來自烏克蘭各項申請案一個月的延長期限。

2. 歐洲專利局(EPO)則在其2022年3月1日的聲明稿中同樣凍結了與前述俄羅斯相關智慧財產官方機構的合作關係。

(三) 其他歐洲國家:

1. 英國智慧局(UKKPO)於3月間發布聲明稿,宣布經濟制裁及於俄羅斯相關智慧財產案件,英國將不會自行或者透過代理人提供俄羅斯相關智慧財產案件之服務,並聲明對於來自烏克蘭的相關申請案件將提供最靈活的時限延展及復權協助。

2. 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雖然並未公開聲明將會對與俄羅斯相關智慧財產權人加以制裁,但在其官網公告對於專利、商標、設計等各種智慧財產權利申請復權的法律條款,聲明將對來自烏克蘭的申請案給予符合法定條件的復權處置。

二、烏克蘭方面

(一) 烏克蘭智慧局(UKRPATENT)在其3月11日官網聲明稿表示,目前該局所在建物雖然成為實體避難所之一,但相關人員仍然以混合型態的工作模式維持其智慧財產法律保護體系的運作,並持續在官網更新,公告來自比荷盧聯盟、奧地利、芬蘭、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喬治亞、波蘭等歐洲各國智慧財產局的聲援信函。

(二) 烏克蘭已發布戒嚴令,並至少將持續到2022年4月22日,一般認為戒嚴期間因為戰爭而受影響的智慧財產申請案件,都將獲得復權或者暫停起算時效期間的寬限。

三、俄羅斯的反制措施

(一) Rospatent及EAPO在此段期間並未針對戰事發布任何聲明,其官網仍如常運作。

(二) 2022年3月6日,俄羅斯政府發布法令,取消在「不友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及歐盟國家)註冊、在這些國家開展業務或持有其國籍的專利權人之保護。根據該法令,受影響的專利權人可能將無法在俄羅斯對其專利權受損之情形獲得損害賠償。

(三) 為因應在俄羅斯當地經營的外國企業(包括蘋果、可口可樂、IKEA、麥當勞、微軟和豐田汽車等),已經撤離或大幅縮減在俄羅斯當地業務營運的情況,據俄羅斯國有媒體「俄通社-塔斯社」報導:俄羅斯經濟發展部「正在考慮取消對於某些向俄羅斯有限度供應商品中所含智慧財產權的使用限制。以期減輕西方國家對俄羅斯制裁導致供應鏈中斷和貨物、服務短缺對市場產生的影響」,正在討論的措施可能會影響專利和電腦程式,以及個別項目,特別是商標。同時,關於未履行對俄羅斯的契約和其他義務的公司有關的對應措施也在討論範圍。其經濟發展部強調貨物相關的決定將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為之。目前尚未見俄羅斯聯邦政府正式發布該政令。

四、對產業界的影響及應對

(一) 目前與俄羅斯有合作關係或者在當地設廠的許多外國科技產業界基於可能造成的經濟衝擊,未直接對於俄烏戰爭表達立場。但由於局勢仍不明朗,且西方國家主要智慧財產局已對俄羅斯相關智慧財產申請案施以停止合作的制裁,顯然將直接影響任何原透過雙邊智慧局發展的合作關係,在尚未釐清既有國際合作關係如何續行、或者發展出新合作模式前,企業倘若有透過前述西方國家主要智慧財產局或者外國代理業者在俄羅斯當地申請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案件,宜留意相關權利的有效性,特別是關於註冊寬限期、期限之延展、復權等期限相關之法律規範。

(二) 商業往來伴隨的付款、匯款可能因為金融法令的限制受到影響:

以美國為例,其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連續發布行政命令,禁止特定範圍內與俄羅斯央行等進行交易匯款往來,可能影響透過該銀行處理的付款及匯款業務,其他對於俄羅斯實施經濟制裁的國家可能也頒布類似的禁令。此段期間有向俄羅斯、白俄羅斯支付款項(例如:智慧財產權申請費用及一般貨款等)的廠商,恐有相關資金難以匯入或流通的問題。

(三) 烏克蘭與俄羅斯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有直接中斷的可能:

烏克蘭刑法第111-1規定,烏克蘭公民在損害烏克蘭主權、領土、國防及國家、經濟或資訊安全的情況下,故意在戒嚴或武裝衝突時期加入敵方從事顛覆烏克蘭活動行為,為叛國罪,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民間已有往來於俄羅斯及烏克蘭間的企業以此項規定有解釋適用的空間為由,暫停所有在俄烏之間的雙向商業往來活動。在俄、烏兩地同時註冊智慧財產權利之企業,宜留意向各別代理人確認其繼續代理案件的可能性。

(四) 其他涉及俄羅斯或者烏克蘭,私人間簽訂的智慧財產相關商務契約,例如:智慧財產研究計畫、授權協議、技術合作等,也將因兩國當地的政、經關係動盪產生影響,宜留意契約條款約定,及早尋求合規的暫停履約或者退場機制,以避免違約索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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