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與無形資產評價
依照國際會計準則IFRS3,專利屬於技術型的無形資產。我國產業創新條例2017年修正條文,於第4章(即第12條以下)針對無形資產流通及運用進行詳細規範。另外,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立「評價準則委員會」,訂定並發布我國之無形資產評價準則,例如第七號評價準則公報,並有第一號「現金流量折現法」,及第二號「評價之不確定性」的評價實務指引,做為我國評價業務執行之基準。
專利權價值之評估方法,主要包含收益法、市場法,及成本法,各有經常適用之用途與場合。由世界智慧財產組織 (WIPO) 提出之相關報告可知,面臨訴訟相關爭議時,較常使用市場法;面臨與交易或稅務有關的評價時,收益法或成本法較受青睞;進行以會計或內部管理目的為主之評價時,則業界較傾向採用成本法。但不論採用何種評估法,確定專利權權利歸屬、權利與效力狀態、是否存在授權或質押登記,則是採用任何評估法前必須查證之先決事項。
然而,正由於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且有權利期限、屬地性、權利可能遭挑戰、權利範圍可能變動,以及可能存在授權關係等等不確定因素,因此提高了對專利權進行價值評估的難度。即便將專利權設定質權用以貸款,傳統上仍普遍遭遇金額與預期不符,甚至不獲融資的情況。
二、信保基金之無形資產保證專案
產業創新條例第13條規定:「為協助呈現產業創新之無形資產價值,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推動無形資產投融資、證券化交易、保險、完工保證及其他事項。」
秉此,臺灣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及企業界共同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金協會(下稱信保基金),已於2018年10月推出「無形資產保證專案」,以協助中小企業憑藉包括專利在內之無形資產取得金融機構之融資。其申請類型與程序大致如下:
(一) 企業透過金融機構提出「知識經濟企業融資信用保證」
此模式適用於與貸款企業有長久合作關係之銀行。即由企業先向銀行申請貸款,再由該銀行向信保基金提出「知識經濟企業融資信用保證」申請,取得融資保證。
(二) 企業直接向信保基金提出「直接保證」
企業亦可直接向信保基金提出「所開發之技術或產品已取得專利權或經資產鑑價機構所提出評價報告」,同時請求信保基金針對企業營運、財務、經營團隊、無形資產、產業前景等進行評估。信保基金於審查通過後,提供保證書,供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時作為融資保證。
三、其他國家之無形資產保證專案
已有一些國家或地區之智慧財產局提供免費之專利權價值評估參考工具,有如下表。

四、銀行與研發機構協力之新型貸款模式
為進一步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解決專利融資問題,經濟部工業局在2017年5月發佈「智慧財產價值躍升計畫」,並以工業技術研究院(下稱工研院)為執行單位。工研院在廣泛研議之後,終於在2019年5月與信保基金與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下稱台企銀)聯手推出「無形資產附收益型夾層融資貸款辦法」,提供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更靈活的資金來源。
依此辦法,只要是購買工業技術研究院產出之智慧財產權並進行技術移轉,經無形資產評價機構出具評價報告及工研院推薦之廠商;或者持有之智財權經依法登錄無形資產評價機構或評價人員出具評價報告,並由工研院評估推薦之廠商,即可據以向台企銀提出融資申請,並由信保基金提供專利融資保證。截至目前為止,依本刊所知,已有如下三家新創公司成功以專利權獲得融資:
(一) 亞拓醫療材料:主要從事醫材領域,創辦人之一的洪偉禎醫師與史丹佛研究團隊研發之可攜帶式導尿管專利,被CNN評價為「嘗試改變世界的三大發明」,而此專利也因上述高評價,循目前管道成功取得融資。
(二) 博信生物科技:主要創業者為清華大學博士生,以超音波顯影劑吸引工研院目光,推廣超音波造影為多數癌症治療效果評估的主要工具,目前也已與數家醫院實際合作,並成功藉由自身專利取得融資。
(三) 瓏驊科技:本為電子零件代工廠商,瞄準電動車商機,向工研院技轉購得相關專利權,並據此成功取得融資,以購得之無形資產轉換為資金,成功完成企業轉型。
五、未來趨勢與結論
由上可知,台灣目前除了已有銀行提供相關貸款辦法,也逐漸針對無形資產評價建立體制,更有成功取得融資的案例,可見無論是新創產業、產業轉型、學生創業,都能從自主研發或技術轉移等管道取得專利權,再藉此融資取得資金,達成智權布局與技術研發的雙贏局面。另外,智財權價值將因實質資金的呈現而更加「具體」,有助於促使產業界積極重視與投入,在專利申請、智權轉移,甚至是價值評估上,更有助於智財產業從業人員拓展出新的市場版圖。
【參考資料】經濟日報2019年8月29日報導: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01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