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不但是培育人才的搖籃,更是前瞻與創新技術的基石。過去,我國大專校院雖然每年都能產出大量科技研究成果,然而,由於與產業界之間的鏈結不暢,因此在未能及早取得產業界支援的情況下,學校僅能以其所能運用的有限經費將一部份研究成果轉化為專利,並且由於相同原因,這些專利當中能夠進一步受到商品化或者帶來實際商業價值的比例不高。學校挹注大量人力與物力所獲得之研究成果實係國家珍貴資源,若不能在產業界中受到實際且有效的運用,則十分可惜。有鑑於此,政府近年來已針對與大專校院研究成果之技術轉移相關的法規逐步進行鬆綁,希冀能藉此提高學校研究成果之實際應用率,並活絡我國產業之創新發展。
詳言之,過去由於大專校院之研究成果及其衍生專利均歸屬國有財產,因此當企業有意取得這些研究成果或專利的專屬授權時,必須先經歷相關主管機關的冗長行政程序,而容易錯失商機。為了改正這些缺點,現今已取消從前研究成果通歸國有的規定,除了經政府認定歸屬國家所有者(例如涉及國家安全或者對公共利益或經濟有重大影響者)以外,其餘均歸屬學校所有,可由學校自行處置,由歸屬學校所有之研發成果(包含其衍生專利)所獲得的收入將成為學校基金或校務基金,以供發展或運作科學技術研究之用。另外,為了鼓勵參與產學合作,亦已修法允許公立學校教師與研究人員能夠兼任新創公司之職務並放寬其持股額度,公立大學可對與校務或研究相關的公司與企業進行投資,且私立大學可以投資方式辦理與教學、實習、實驗及研究推廣相關的事業。此外,大學亦可提供校內場域來作為創新創業課程之學生或學員之新創事業公司的登記地,俾利師生創業。
除了提供友善的法令環境以外,行政院已於2017年推出旨在建構小而靈活的研發服務公司及相關配套措施的「下世代科研人才創新生態環境建構推動案」,且教育部亦已建立「大學智財服務平台」(簡稱CIS),此平台係以管理分析為基礎,藉著延攬及培養專業的智財管理人才,來協助學校運用其研發成果。教育部今年(2018)更進一步啟動「建構大學衍生新創研發服務公司孕育機制」,此機制重在借由學校師生所組成的研發服務團隊,由博士級研發人才帶領實驗室與產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甚或進一步發展成為衍生新創研發服務公司(簡稱RSC)。至今年九月,已有由廿六所學校所提出跨足各領域的四十六件研發計畫案獲得教育部核定,可分別獲得每年最高台幣六百萬元的補助。
在政府的大力推動及鼓勵之下,不但可期待我國大專校院之研究成果在產量及品質上的提升,由大學所衍生的新創公司數量也將增加,再加之由商用化創新研究成果所能帶來的實質報酬所產生的動力,可以想見,未來由研究成果所衍生的國內外專利申請案將會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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