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17年商標申請件數已達574.8萬,著實驚人。除了經濟發展、政策鼓勵、申請與審查程序日趨完善之外,中國大陸商標法採用的先申請主義,也從制度面對申請量帶來了激勵作用。依照先申請主義,先提出申請註冊之商標享有優先註冊之權。但也正因如此,先申請主義難免被有利人士利用進行商標搶註:或者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搶先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或者申請可能淡化或貶損品牌商譽之商標(以下統稱搶註),甚至將搶註取得之商標權商品化,例如在網路上兜售拍賣。至於憑借搶註取得之商標,形成市場進入障礙,向原廠品牌開出高價求購,更是搶註人常用的套路。
商標搶註之受害人,除了國際知名品牌如蘋果、愛馬仕、BURBURRY等等之外,台灣品牌如新東陽、五十嵐、永慶房屋、台鹽、台船、新光三越等等,據報導也曾遭到商標搶註。如何降低搶註風險,已成為品牌經營者必備的知識。在各種降低搶註風險的手段中,品牌自發提出的防禦性商標註冊申請,由於成本不高,收效卻大,又能操之在己,經常成為業界首選。
所謂防禦性商標申請註冊,大致上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一,是就同一商標在多類別甚至全類別商品與服務上申請註冊,儘管部分類別並無使用商標之事實或計劃。其二,是根據對於搶註行為模式之預測,主動在同一或類似商品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亦即所謂變種商標,以防堵搶註空間。前者較易理解,後者需要一些例證解釋。例如,阿里巴巴集團為了預防其品牌遭到搶註,主動申請了「阿里爸爸」、「阿里媽媽」、「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寶寶」等等變種商標,甚至「阿里叔叔」、「阿里姑姑」也在其列。又如小米手機,也防禦性地註冊了「大米」、「藍米」、「黑米」、「紫米」、「橙米」、「綠米」、「黃米」、「橘米」等變種商標。星巴克咖啡也註冊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興巴克」、「星巴特」等幾十個可能被山寨的變種商標。再如世界最大酒商五糧液集團更持有超過2,000個商標,其中除了「六糧液」、「七糧液」、「八糧液」,更繁衍出「甘糧液」、「京糧液」、「貴糧液」、「陝糧液」等等變種商標。
由以上例證可知,防禦性變種商標的發想,主要可從諧音、數字、稱謂、顏色等等特徵著手,藉由對搶註行為的預測而繁衍取得,因此有「自我山寨」商標之稱。此外,調換文字順序、形成疊字、更換前綴,也是形成變種商標的主要手段。
申請註冊防禦性商標的優點顯而易見。廠商可在預備階段就先以全方位註冊來確保申請時間先於他人,廣泛佈局雖然會增加成本,但相較於商標被搶註後再啟動救濟程序,在金錢與時間的花費上更為經濟,也較能成功防護核心品牌不受侵犯。此外,亦有同時將標識的圖案部分申請版權登記者,為可能發生之爭訟案件儲備籌碼,防患於未然。
不過,依據中國大陸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若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任何人均可提出撤銷申請。當商標權人廣泛佈局防禦性商標註冊後,極可能遭有心人士申請撤銷。因此,若廠商對於防禦性商標暫無實際使用計畫,可考慮授權他人使用,或者,在商標註冊即將屆滿3年之前,繼續申請防禦性商標,藉以維持與鞏固先申請人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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