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5月公布的《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提出了「創新數位科技,打造金融智慧」的願景,並提出11項重要施政目標,涵括電子支付、網路借貸、自動化交易機制、證券期貨雲端服務、虛實整合金融服務、區塊鏈、身份認證等多項領域。由此可知,資通信公司與資訊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機構,必然也是金融科技(即所謂FinTech)發展之前鋒,扮演著不遜於金融機構的角色,而當他們取得專利之後,往往成為金融機構不容小覷的競爭者。究竟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在臺灣的專利申請與佈局,有何差異?近期的起伏如何?未來之趨勢又如何?相信是眾多關注臺灣金融科技的朋友心中的問題。
根據智慧局官網所發布「IPC國際專利分類查詢」之內容,其中代碼G06Q主要為「專門適用於行政、管理、商業、經營、監督或預測目的的數據處理系統或方法」,似與金融科技之一般功能最為相應相關。因此,下文姑以該G06Q代碼下屬幾個子群(亦即G06Q-20、G06Q-30、G06Q-40,如下表)所統攝之專利為代表,對金融科技專利進行研究。

現以前述IPC分類號為經,以發明20年之期限為緯,進入智慧局之「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檢索申請日自199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1日止之發明與新型專利。檢索結果如圖1,在過去20年中,金融機構[1]已知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案量為378件;非金融機構之已知申請案件數為6263件,其中學研單位440件,占非金融機構專利申請案件數的7%。[2]另由申請人國籍可知,金融機構的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案主要由臺灣申請人提出。
在圖1之基礎上,更進一步研究申請人之之身份,結果有如圖2,可知在過去20年間,前述IPC分類號所統攝已知專利申請案件數前十大排行[3]中,臺灣與外國申請人各占一半。但就申請案件數比例而論,前十大排行中的外國申請人申請案件數占比超過六成。在此統計區間,阿里巴巴集團獨占鰲頭,大幅領先其他申請人,中華電信集團位居第二,雅虎集團位居第三,而金融機構擠進前十大排行的僅有國泰集團。

另從專利申請案的逐年趨勢分析觀察,結果有如圖3。可知非金融機構的已知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案件數,自2000年起逐步增加,累積至今總案量自應相當可觀。反觀金融機構之專利申請案,在2000年以前主要是外國申請人的零星申請,從2000年以後才有民營銀行加入申請之列,但已知申請案件數仍僅個位數,且包含與他人聯名申請的個案;雖然隨後逐年緩步增加,但仍維持低量,特別是金融風暴後的2009年與2010年的年申請案件數又跌回個位數。儘管自2011年起金融機構恢復以往申請水準(但屬少量),但在此同時非金融機構的專利申請量已復甦並且開始增長,金融機構之申請量仍遠不及非金融機構。不過,自2016年起開始,金融機構專利申請案件顯著增加,且以臺灣申請人為主,顯見政府協助與鼓勵金融機構布局金融科技專利已初見成效[4]。

再就專利種類分析,結果有如圖4。目前已知非金融機構申請之專利,以發明為主;而統計數字顯示金融機構所申請的已知新型專利,則較發明專利為多[5]。由於金融科技專利的屬性,相信未來金融機構申請的專利類型將逐步偏向發明專利為主。

若依前述IPC之類別進行分析,結果如圖5。可知金融機構申請專利的技術主要為金融與保險類(G06Q-40),次要為支付方案類(G06Q-20)。非金融機構申請專利的技術,則以電子商務類(G06Q-30)為主。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機構在金融與保險類與支付方案類歷年累積的申請案件數,仍高於金融機構。故儘管非金融機構主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領域與金融機構不同,但不僅目前仍然全面占有數量優勢,甚至在金融機構所申請專利之主要技術領域中,也占有數量優勢。

綜上所述,臺灣金融機構的專利布局方興未艾,但是非金融機構,尤其是國際電子商務服務集團,已經在金融科技這塊領域中耕耘多年,至少在數量上獲得了顯著優勢。非金融機構對專利申請的佈局與行使專利權的策略側重,經常和金融機構有所不同,金融機構自然不可不察。另一方面,臺灣資訊科技人才濟濟,相關新創事業欣欣向榮,相信眾多業界人士已經擬定了發展金融科技的計劃,並且和金融機構展開了紛繁的合作與博弈,而越是如此,所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取得、商品化與保護之課題,就越複雜,非金融機構亦不可不慎。
[1] 包含中央銀行官方網站所列之本國與外國銀行、人壽保險公司、產物保險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外國保險公司、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外國信用卡與金融卡(銀行卡)公司。
[2] 請讀者留意:本文之檢索結果非無局限。發明專利設有早期公開制度,即發明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自動向社會大眾公開。因此,對於檢索前18個月間的發明專利申請案、以及檢索日前6個月間的新型專利申請案,公眾難以掌握其全貌。故本文之檢索結果皆為「目前已知」之專利申請案。
[3] 阿里巴巴集團包含阿里巴巴集團服務有限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集團包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信研究所。
雅虎集團包含雅虎股份有限公司與雅虎公司。
微軟集團包含微軟公司與微軟技術授權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集團包含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與統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集團包含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 如前所述,統計數字不包含2016年以後已申請但檢索時尚未公開或公告之專利申請案。因此2016年與2017年實際專利申請案件數必將高於圖3中所顯示的申請案件數。
[5] 仍請讀者留意:發明專利公開或公告時間長於新型專利公告時間,因此不能排除尚有眾多發明專利為金融機構申請,正由智慧局審查中,尚未公開,故外界難以得知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