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官方於2019/5/17頒布修改設計專利法,定於2020/4/1生效施行。以下列出幾項修改要點:
1. 擴大保護範圍
- 圖像:不問是否儲存或指定於物品上,例如藉網路提供逐次使用或投影於非物品本身(如燈光照射於牆壁或馬路之圖案),均可申請設計專利保護。
- 建築物外觀及內裝:例如店鋪、飯店的外觀造型,或是桌椅擺設、牆面、地面、天花板等室內設計…,均可申請設計專利保護。
2. 擴充關連設計制度
- 申請期限延長:舊法須於基礎設計公告前申請,現改為基礎設計申請日起10年內可申請。
- 關連性延伸化:若關連設計A近似基礎設計,而關連設計B近似關連設計A但不近似基礎設計,關連設計B仍可申請。即使基礎設計已失效,只要關連設計A仍有效,則關連設計B仍可在基礎設計申請日起10年內申請。
3. 延長專利權保護期限
舊法期限為註冊日起算20年,新法自施行日起申請的設計案期限改為申請日起算25年。關連設計的期限自基礎設計申請日起算25年。
4. 擴充間接侵權規定
具明知侵權的主觀下,將侵權物品拆分為多數零件,分散製造或進口以規避取締,將受到法律規範。
5. 其他修改:明確化創作性標準、導入成組物品的部分設計。